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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观音寺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年8月-2020年5月)
来源:观音寺街道办事处网站 日期:2017-11-10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精神,按照《大兴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强化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注重远近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大兴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实施细则》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保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行业(领域)主

  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底数清、情况明,重点管控措施得到落实,同时进一步推进有储存设施的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有序退出,巩固“两重点一重大”整治成果、标准化达标创建成果和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领导

  我街道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以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 街道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科副科长兼任。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2017年8月开始至2020年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8月)。各社区、各相关科室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广泛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治理阶段(2017年9月至2020年4月)。其中,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开展深入治理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深化提升;2018年10月对阶段性工作开展督导,2020年4月对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导。

  (三)总结阶段(2020年5月)。各社区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报送街道安全科。

  五、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结合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工作,认真组织摸排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等区域,以及教育、医疗、寄递、城镇燃气使用等领域的安全风险,同时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和等级评定,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制定相应管控措施。(社会建设科、城市建设科、安全科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底前完成)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结合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特别是做好临时储存和使用环节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并进一步核实本辖区燃气储罐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建立完整、详细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绘制重大事故隐患电子分布图。(城市建设科、安全科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底前完成)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3.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按照国家制定的高危化学品目录,摸排辖区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液氨、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的企业,并建立台帐。强化高危化学品的全过程管控力度。(安全科牵头,综治办、环境建设科、产业发展科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深化提升) 

  4.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完成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备案和定期评价,实施重点管控。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建立安全监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安全科牵头,城市建设科、产业发展科、综治办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深化提升)

  5.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落实各部门、各企业单位的责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强化日常监管。重点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16〕35号)的有关要求。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系统建设。(综治办牵头,社会建设科、产业发展科、安全科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深化提升)

  6.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全面完成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任务,杜绝新增隐患。明确油气输送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构建油气输送管道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巡护和管控,全面提升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城市建设科牵头,安全科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7.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研究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系统监管。厘清部门职责范围,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安全科、组织人事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深化提升)

  8.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建设。利用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小组议事机制,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整合部门现有资源,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安全科与各职能科室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辖区危险化学品“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和全闭环的精细化、无缝隙实时动态监管。(安全科牵头,社会建设科、产业发展科、综治办、财政所、城市建设科、司法所、信访办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深化提升)

  (四)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9.合理规划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建设。在编制本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时,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布局。(城市建设科、安全科牵头,社会建设科、综治办、产业发展科、城市建设科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0.规范产业布局。认真落实本市有关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加强城市建设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规划衔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严格油库、加油站、危险化学品仓库等经营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周边用地审批。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用地审批的,要加强与安全监管、环保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城市建设科、产业发展科牵头,安全科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1.严格安全准入。除电子行业配套工业气体以外,严格限制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建、扩建。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完善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相关部门严格审批。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三同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审查和许可审批工作。开展辖区危险化学品使用量调查评估,加大危险化学品管控力度。(产业发展科、城市建设科、综治办、社会建设科、安全科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深化提升)

  (五)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2.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力度,引导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定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核,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安全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3.全面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督促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使用,逐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覆盖。(安全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底前完成)

  14.认真落实“一书一签”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进出口企业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要求,确保将危险特性和处置要求等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给下游企业、用户、使用人员及应急处置人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托运人要采取措施及时将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相关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检查有无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一书一签”的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科、综治办、社会建设科、安全科以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5.推进科技强安。推动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逐步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升级,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督促企业做好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及操作岗位人员培训工作,确保人员正确、熟练操作,设备正常运转。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利用智能化装备改造生产线,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大力推广应用风险管理、过程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手段,加强消防设施装备的研发和配备,提升安全科技保障能力。(宣传文体中心、产业发展科、安全科、以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6.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不断规范标准化评审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标准化二级评审,全面开展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典型标杆,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科牵头,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深化提升)

  17.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曝光力度。(各相关科室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8.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树立隐患等同于事故的安全管理理念,加大对事故隐患查处、曝光和责任追究力度,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各相关科室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9.实施“黑名单”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媒体曝光,并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的重要依据。(安全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六)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20.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对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备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和街道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监管和检查人员专业化,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组织人事科、安全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深化提升)

  21.培育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加强专业机构和专家力量培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作用,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监管效果。探索利用专业机构组织开展生产企业安全仪表系统风险评估、危险作业场所电气防爆检测等工作。(各相关科室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深化提升)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22.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推动使用过程涉及重点监管或高危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纳入登记管理范畴,建立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数据库,并实现数据共享。(安全科牵头,产业发展科、综治办、社会建设科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9年9月底前完成)

  23.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综合调度,全面提升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安全科牵头,社会建设科、产业发展科、综治办、财政所、城市建设科、司法所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深化提升)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24.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促进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强辖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研究制定分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技术竞赛,不断提升各级各类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优化应急救援力量布局,逐步建立覆盖辖区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调度体系。(安全科牵头,产业发展科、综治办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5.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引导企业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及时修订针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一对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及时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企业预案与政府及其部门相关预案有序衔接。定期开展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并做好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安全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26.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以“安全生产月”等影响力较大的宣传活动为载体,采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与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安全科牵头,宣传文体中心及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深化提升)

  六、工作要求

  各相关科室、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取得实效,并按季度向街道安全科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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